特殊學習需要並非單一類別。聽力障礙、讀寫障礙、自閉症譜系、智力障礙、情緒行為困難,屬於不同的類別,而每一類的評估程序、支援方式與家校溝通方式都不相同。混淆類別,最常見的後果是取得與實際需要不匹配的支援。
主要類別
- 感官障礙:包括聽力與視力方面的障礙。
- 肢體障礙:影響行動或書寫的部分。
- 讀寫障礙:讀取或書寫文字時的持續困難。
- 自閉症譜系:感官處理、社交溝通與重複行為方面的特徵。
- 智力障礙:學習與適應上的額外需要。
- 情緒行為困難:包括焦慮、抑鬱與行為調節的困難。
家長最容易忽略的一點:「SEN」是行政分類,不是診斷名稱。學校據此安排支援,但不會、也不能作出醫療診斷。醫療與心理方面的評估,需要由臨床專業人士進行。學校的特殊教育需要支援,與醫療機構的評估是兩條並行的路徑,不能互相替代。
可以取得的支援
學校可提供的支援包括課堂調整、額外支援、考試時的特別安排,以及由特殊教育需要統筹主任負責協調。需要特別安排的功能性評估,會以課堂觀察與學習表現為基礎,與醫療診斷分開處理。
家長應該做的事
- 以觀察到的具體行為描述需要,避免使用籠統的形容詞。
- 要求學校說明支援的具體內容、頻率與負責人員。
- 定期檢視支援是否有效,並在需要時要求調整。
下一步:寫下三項孩子在課堂上最困難的具體情況,例如無法在指定時間內完成抄寫,而不是寫「學習困難」。具體的描述,才能對應到可以調整的支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