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孩子設定目標,重點在過程可見與可調整

小學生目標設定的可行做法。本文說明需要注意的部分。

小學生的目標宜短而具體。抽象而遙遠的目標,例如「考第一」,孩子很難據此安排每天的行動,也難以知道是否正在接近。

一、適合小學生的目標形式

  • 與可以控制的事情有關:例如每天溫習三十分鐘。
  • 時間短:一至四星期內可以有結果。
  • 可以觀察:知道有沒有做到。
  • 由孩子參與決定:家長提出建議,由他確認。
家長最容易忽略的一點:最需避免的是一次設定多個目標。三個以上的目標會互相稀釋注意力,孩子最終可能一項都做不到。較可行的做法是一次只跟進一至兩項。

二、把目標寫下來

把目標寫在孩子看得見的位置,讓進度可以隨時查看。這樣孩子可以自己判斷是否需要調整,而不必等待家長檢查。若目標未達成,把原因寫下來同樣有價值,因為下一輪可以從這裡開始調整。

三、進度檢視

  1. 每週短時間傾聽:讓孩子自己說成果。
  2. 只問是否需要協助:不追究未完成的部分。
  3. 達到時確認並結束:讓目標有明確的完成點。
  4. 未達到時先問原因:再決定是否修改目標。

四、目標不合時的處理

若孩子反覆無法達成,可能是目標不適合,而非動力不足。改為較小的目標,通常比重複鼓勵更有效。

下一步:與孩子一起定一個一星期內可以檢查的目標,寫下來並放在看得見的位置。

參考資料

教育局:學生與家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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