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長與老師的信任,需要從互相理解開始

與老師建立合作關係的原則。本文說明需要注意的部分。

家長與老師是孩子最重要的兩個成年人。兩者的信任不一定自然形成,需要透過日常的溝通逐步建立。

一、需要留意的地方

  • 資訊的落差:雙方看到不同面向。
  • 期望的落差:對孩子的目標不同。
  • 時間有限:老師需照顧全班。
  • 語言與表達方式:容易被誤解。
  • 過往的印象:一次事件影響深遠。
  • 回應的時間:並非所有訊息都會即時處理。
家長最容易忽略的一點:最需避免的是只在需要時才與老師聯絡。只在出問題時出現,容易令老師感到家難以合作。定期的簡短聯絡,讓雙方在沒有問題時也能互相了解。

二、可以採取的做法

  1. 讓老師知道孩子的近況:一兩句簡單說明。
  2. 先問再提要求:了解老師的做法。
  3. 提出具體的問題:而非籠統的抱怨。
  4. 接受對方的專業判斷:在課堂上老師最了解情況。
  5. 在聯絡簿留下紀錄:方便日後查閱。

三、出現分歧時

若家長與老師對孩子的學習有不同看法,可以先了解老師的觀察,再分享家中看到的情況。雙方的資訊各有價值,把兩者放在一起,通常比爭論誰對更有效。

四、需要留意的地方

若溝通多次仍未有改善,可以循學校的正式途徑反映。過程中保持事實與禮貌,有助問題得到較快的處理。

下一步:在聯絡簿上寫下一句孩子近期的進步,讓老師知道你一直有留意。

參考資料

教育局:學生與家長

← 返回升學須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