獎勵與懲罰是家長最常用的兩個工具,但兩者都可能被誤用。使用得當時有助建立秩序,使用不當時,則可能令孩子只為取得獎勵而行動,或只為避免懲罰而應付。
獎勵適用的情境
獎勵適合用於需要反覆才能形成習慣的行為,例如收拾書本、按時作息。這類行為短期內看不到效果,需要外在誘因協助開始。獎勵的時機應緊接在行為之後,並讓孩子知道獎勵對應的是哪一項行為。
獎勵不適用的情境
不應以物質獎勵換取孩子本就應該做的事,例如禮貌、準時完成功課。用獎勵維持這些行為,一旦停止外在獎勵,行為亦會停止。
家長最容易忽略的一點:獎勵的最大風險是孩子只做為了取得獎勵的事。若獎勵與某項行為長期綁定,孩子會把該行為視為換取獎勵的手段,而不是應做的事。表現的形式是:在有獎勵時表現良好,沒有獎勵時則回復原狀。這種情況一旦形成,撤走獎勵會令行為完全停止。
懲罰的適用情境
懲罰適合用於需要即時制止的行為,例如傷害他人或破壞物件。懲罰的原則是與行為直接相關,且在事後立即執行。由於懲罰難以產生正向的引導效果,應盡量減少使用,並在前段先建立清楚的行为規則。
更有效的替代做法
- 描述行為而非貼標籤:說明具體行為,而非評價孩子本身。
- 提供選擇:在可接受範圍內讓孩子決定,避免正面衝突。
- 先修正行為再談關係:關係需要時間建立,行為規範則可立即執行。
下一步:檢視目前的獎勵安排,確認每一項都對應一項需要反覆練習的行為,並取消那些對應孩子本應做到的事項的獎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