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學學位分配辦法分為兩個階段:自行分配學位,以及統一派位。自行分配學位最多只可報兩所中學,成功率有限;統一派位才是大多數學生真正被派到心儀中學的地方。統一派位分甲部與乙部,甲部最多填 3 所、不受校網限制,乙部最多填 30 所、只限校網內。真正決定結果的,是乙部那 30 個志願怎樣排序。
自行分配學位:可報兩所,但成功與否決定後續部署
- 每名學生最多向不多於兩所參加派位的中學申請,不受地區限制。
- 每所中學最多預留 30% 的中一學位作自行分配,餘下的學位才用於統一派位。
- 收生準則及比重由學校自訂,部分中學設面試或要求提交小學階段的表現資料。
- 申請一經遞交,不可撤回、取消或更改選校次序。
自行分配的實際意義是「爭取」,不是「兜底」。兩所學校同時取錄同一名學生的機會很低,即使兩邊都發出通知,最後也只會獲派其中一所。所以這個階段要決定的不是「哪兩所最心儀」,而是這兩次機會應該用在哪裡;次序先後本身,也會影響同一所中學把你放在正取還是備取。
統一派位:甲部與乙部不是同一件事
- 甲部:不受校網限制,最多填 3 所,與全港參加派位的中學競爭,佔統一派位學額約 10%。
- 乙部:只可填所屬校網內的中學,最多填 30 個,佔統一派位學額約 90%。
電腦程序先處理甲部,再處理乙部,因此甲部的第三志願在程序上仍然早於乙部的第一志願。但甲部只有約一成學額,所以在甲部「爭取」與在乙部「穩定」是兩套不同的計算。若心儀中學在校網內,把它同時寫在甲部與乙部並不會增加獲派該校的機會;甲部填寫的作用,是保留往後叩門時可以表明次序的依據。
派位組別是怎樣劃分的
教育局先以小五下學期及小六上、下學期三次校內成績(俗稱呈分試),配合各校畢業生「中一入學前香港學科測驗」的表現作出調整,得出全港成績次第,再平均劃分為三個全港派位組別。甲部採用全港派位組別;乙部則把同一套調整後的成績,只在同一校網之內重新排列,得出校網派位組別。
派位組別一經訂定,成績本身便不再改變分配結果。同一組別之內,由電腦隨機編號決定先後次序。換句話說,組別決定「與誰競爭」,隨機編號決定「在同一組內排在第幾」。正因為隨機編號無法預測,乙部的排序才成為唯一可控的部分。
乙部排序本身就是一個風險決定
乙部是整個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最後階段。做法是先把不能接受的學校剔除,再把餘下選項按真心程度排列,並盡量填滿 30 個志願。若不填滿,未能派中的學生會由電腦分配一個未填選的校網內學校,而不是留在家長填寫的志願之內。
這一點最常被誤解。家長常以為「只填心儀學校」就可以避免入讀不喜歡的學校,但派位不會因為家長拒絕某些學校而停止。填表之前應先決定清楚:哪些校網內學校是可以接受的結果,包括排在最後的那一個。近年整體獲派首三個志願的比例相當高,因此排序的目標不是避免災難,而是在多個可接受選項之間爭取最好的結果。
時間表:部署乙部的實際窗口只有三個月
以近年一般時序計,自行分配學位的正取通知約於三月底發出,四月學校派發《中一派位選擇學校表格》,家長須於五月上旬前把填妥的表格交回學校,七月初公布派位結果,然後到獲派中學辦理註冊。自行分配結果與統一派位交表之間約兩至三個月,這段時間正是評估乙部排序的唯一窗口。
另有一個較早的期限容易被漏掉:如需更改學校網,須在自行分配學位結果公布之前,經子女就讀的小學向教育局申請跨網派位。校網一經改動,乙部的選校名單亦會跟着改變,所以這個決定要在自行分配階段之前完成,而不是在填統一派位表格時才發現。
若學生已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獲派學位,統一派位時不會再獲分配另一學位,但仍須依學校指示交回《中一派位選擇學校表格》。
下一步:先寫出三間「若派到必定入讀」的中學,再寫出三間「無論如何都不會填」的學校。若前者寫不出,代表目標尚未清晰,應先重新評估,而不是反覆修改志願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