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長常希望孩子學會控制情緒,但對幼兒而言,先學會表達比學會控制更重要。情緒若沒有出口,控制只會以其他方式表現。
一、情緒需要先被辨認
幼兒常把不同的情緒混為一談,例如把生氣、失望與害怕都說成「不開心」。家長可以幫孩子把情緒分開命名,這是日後表達能力的基礎。
二、表達的方式
- 用語言:說出「我好傷心」,初期可由家長示範。
- 用畫畫或身體:例如用力捏毛巾,或畫出心情。
- 找人陪伴:走到信任的人身邊。
家長最容易忽略的一點:阻止孩子哭泣,往往會使情緒以更難處理的方式出現。哭是情緒的表達,而非需要被消除的問題。真正需要處理的是孩子無法平復,或情緒強度長期不減,而非流淚本身。
三、平復之後的處理
情緒平復後,才可以談事件本身。家長可以問一句「剛才是什麼令你這樣」,讓孩子自己說。重點是讓孩子知道,之後仍然可以把事情說出來。
四、成人榜樣的作用
孩子會觀察成人如何處理自己的情緒。若家長在孩子面前很少表達憤怒或挫折,孩子也較難學會表達。承認成人的情緒,與承認孩子的一樣重要。
下一步:本週記錄三次孩子表達情緒的方式,寫下他用了什麼詞或什麼動作。三次記錄之後,可看出孩子目前最常用的表達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