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長與幼兒園老師的關係,往往決定了孩子在幼稚園的經驗。良好的關係並非靠日常客套維持,而是靠家長對孩子日常表現的具體了解。
一、關係建立的基礎
- 準時繳交文件:包括請假通知與健康資料。
- 回覆訊息:老師發出的通知應在當日回覆。
- 準時接回孩子:延遲接送會影響其他家庭。
二、提問的具體程度
「今天點」這類問題通常得不到有用的回答。較有效的方式是問一項具體的事情,例如孩子今天午膳吃了多少,或在自由活動時與誰一起玩。具體問題較容易取得觀察所得。
家長最容易忽略的一點:最有用的一句話是請老師說一件今天發生的事。這比要求整體評價更容易得到具體資料,也讓家長知道老師實際觀察到什麼。很多時候,家長從一件小事中能了解更多。
三、反映問題的方式
若發現問題,宜先以描述事實的方式提出,而非直接指出老師處理不當。描述孩子在家的情況,再詢問學校的情況,兩項資料一起看,才容易找到原因。
四、處理分歧的方式
家長與老師對孩子的判斷不同,是常見情況。可先問老師看到了什麼,再分享自己觀察到的部分。若仍有分歧,可約面談一次,讓彼此在同一時間內各自說明。
下一步:本週向老師問一件具體的事,並記下回答。連續做兩周後,對孩子的在校狀況會有較清楚的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