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兒音樂啟蒙的重點,在於主動發出聲音並作出回應,而非被動聆聽或背譜。能否自己產生聲音,是判斷音樂活動是否有效果的依據。
一、兩種不同的學習方式
聆聽欣賞著重在感受,參與式活動著重在發聲與節奏。幼兒階段以參與式活動為主,聆聽欣賞則作為延伸。
二、可以進行的活動
- 敲擊:用手掌、鼓或不同材質的物件發出聲音。
- 輪流:模仿簡單的節奏型,由家長先做孩子跟上。
- 唱簡單歌曲:重複的旋律比複雜的歌詞更容易參與。
- 停下與開始:用肢體表示樂句的開始與結束。
家長最容易忽略的一點:最常見的問題是家長唱得太複雜或要求孩子跟得上。幼兒需要的是重複的簡單內容,能預期下一句才會參與。曲子越複雜,孩子越容易退縮。
三、需要注意的地方
- 不強迫表演:孩子願意坐在地上跟著哼,已屬參與。
- 接受噪音:幼兒階段的音樂活動本來較吵。
- 不追求音準:音準的發展需要時間。
四、家長自身的參與
家長願意一起唱,比播放錄音更有效。孩子會觀察成人的參與程度,家長若只讓孩子自己聽,孩子亦較少投入。若家長不擅長唱歌,用簡單的節拍配合動作同樣可以。
下一步:選一句簡單的歌詞,每天在收拾玩具時唱一次,連續五天,看孩子是否開始跟着哼。